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未婚懷孕淺談

未婚懷孕逐漸在國際社會間受到關注。根據內政部統計民國96年未滿20歲青少女生子中,國中畢業佔70%;國小畢業11%。年滿20歲以上的女子未婚懷孕所佔的比例也不少,未婚女子一旦懷孕,立即要面臨以下幾個問題:
(1) 選擇墮胎:依刑法與優生保健法規定,未滿20歲的未婚之未成年少女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進行墮胎。在沒有經醫師評估即到藥房購買RU486或尋求非法墮胎。未成年懷孕者往往缺乏詢問輔導,選擇墮胎可能導致生理與心理上的創傷,甚至造成不孕的終身遺憾。
(2) 告知父母:未婚懷孕女子因怕家長責備,或是擔心告之父母後會要求男方負責,因而洐生出更複雜的問題。但無論選擇墮胎或繼續懷孕都需要父母的支持。但若在父母反對情形下,當事人又執意要繼續在一起,小兩口寧可選擇私奔住外面產下孩子,在缺乏經濟能力撫養下會尋找出養管道或選擇棄嬰。
(3) 繼續懷孕:懷孕期初若因害怕而隱暪事實會影響妊娠及胎兒的健康。若選擇繼續懷孕可能要中斷學業或工作。另外,以過去的輔導記錄,男方(生父)不願意對未婚母子負責者佔80%以上。因此生母要面對家長的反對只能孤軍奮戰,接著要思考妊娠時期的待產所與生產後續等問題。懷孕後期若沒有經濟來源當後盾,心靈面臨極大的不安與憂鬱產下孩子,無法面對現實生活的壓力及異樣眼光,攜子自殺事件也層出不窮。
(4) 生產費用:即將妊娠時若向某些待產機構請求協助安排待產處時,首先要確認是否有床位收容即將生產的未婚媽媽。有些收容機構,未婚媽媽每天需支付700到900元不等的待產費用,產檢與生產費用另計。未婚媽媽生產完畢後包含待產費、產檢與生產費等要簽本票,約定日後予以清償。
(5) 男友遺棄:未婚女子遭男友遺棄佔80%以上(如繼續懷孕文中所述)。包含男方不承認孩子;不敢承擔為人父親以及不願意承諾結婚。當未婚女子懷孕達12週以上時,墮胎是不合法且有生命危險,在父母無法接受情形下,生下孩子將是社會的另一個問題。
(6) 單親家庭:未婚懷孕有一定比率是來自單親家庭。單親家庭可能是由父親或母親面對經濟包袱與社會規範下單獨扶養子女成人,若女兒又未婚懷孕,父母不願意看到女兒重蹈覆轍,再度陷入單親家庭的惡性循環,通常會主張女兒墮胎或產後出養。